贷款委托书

时间:2023-08-30 11:18:40
【热门】贷款委托书4篇

【热门】贷款委托书4篇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委托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委托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委托书 篇1

银行贷款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 ……此处隐藏2129个字……保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合法、合规,并对第一条“基本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全面执行了贷款尽职调查、全面风险审查、集体审批审议制度,贷款操作程序符合《 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三)所经办贷款全面落实贷款发放要求和相关限制性条款。

(四)履行经办贷款的贷后管理责任,一是定期前往借款人及保证人经营处所,对借款人生产经营、保证人保证能力和抵质押物价值变动等进行及时了解、掌握;二是对借款人、保证人、担保物在贷款期间发生的、与信用风险有关重大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书面上报合行总部或支行。

(五)不以“化整为零”方式向客户发放贷款,以逃避 银行总部及支行大额贷款审批报备制度。

第三条 责任承担

(一)贷款经办网点行长或分理处负责人为本笔贷款第一责任人。

(二)本笔贷款发放过程中,行长(分理处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经理(客户经理)对本笔贷款因管理滞后、有重大过失、重大决策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对本笔贷款承担清收、赔偿责任。

(三)在本笔贷款未收回前,行长及综合管理部经理对本笔贷款负终身责任,不因工作调动、交流等原因免责。

(四)对于违反该责任书第二条“承诺事项”及其他信贷管理规定的,按《 银行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四条 责任书管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效力相同,一份上报银行各支行存档,一份由贷款经办网点视同重要信贷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本笔贷款本息全部收清后终止。

贷款经办网点(公章): 行长或网点负责人(签字):

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客户经理(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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