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教师培训心得体会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120xx年11月18日,黄冈名师基层巡回讲学活动“同课异构”活动正式开始。
我们有幸聆听了三位老师的讲课和教科院专家的专题讲座。
活动中,武穴实验中学方老师、蕲春一中王老师以《现代进化的由来》为课题为六十余名生物教师分别带去了两节示范课。
凭借扎实的教学功底和风趣幽默的教学风格,吸引了每一个学生,也得到了同行们的肯定。
在说课议课的互动环节中,名师们对老师们提出的高效课堂设计、小组建设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解答,得到了化学同行和专家的高度评价,收到了十分良好的效果。
通过这次培训,收获很多:眼界开阔了、思考问题能站在更高的境界,许多疑问得到了解决或者启发。
第一、原先对课程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总觉得改不改没什么大不了的,有这个必要吗?通过培训后认识到:课程改革的目的是把学生如何获得知识转变为如何获得技能,就如古人说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这个观念的形成是很重要的。
有了这个观念的引导,在今后课程改革中尽管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挫折,但我会去探索、解决,而不是躲避,因为希望就在前面!
第二、在一些老师、领导当中有一个误区:课程改革之后,旧的教学方法不适应新教材了,于是一上公开课、示范课就搬到多媒体教室,否则就怕被评价为“老一套”。
那么,传统的一些教学方法是否就真的不适应新教材了?我原先也有这样的困惑。
经过培训其间的学习、交流,我觉得方法只是方法,方法不是目的。
教师上好一堂课,最主要就是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灵魂,不同的方法可以学习、借鉴,但是不可以照搬、照抄。
第三、新课程标准出台后,教材也做了很大的修改,教材体系打乱了,熟悉的内容不见了,造成许多的不适应,教师因此对课程改革产生了抵触情绪,这种抵触情绪我也有过,所幸没有持续很久。
在这次培训中我听到一句话,深受启发。
有一位老师问:“你们是用教材教,还是教教材?”对啊,教材是教学过程中的载体,但不是唯一的载体。
在教学过程中教材是死的,但作为教师的人是活的。
所以,一名教师,应该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增加、更新自己的知识,才能将教材中有限的知识拓展到无限的生活当中去。
“我是用教材教,还是教教材?”作为一名教师,应当经常问问自己。
方老师的教学,通过学案的学习,充分展现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展示了快乐学习化学的课堂。
虽然我们的学生有点“羞涩”,王老师在课堂上一再鼓励学生:“大胆一点!”“没事的!”;尽管我们的学生不会倾听,老师及时的给予温情提示,这些都彰显了教师对学生的人性关怀!如果我们的何老师没有深厚的教学功底、厚重的知识底蕴、精湛的教学艺术、全新的教学理念,就不可能上出这么真实、质朴而又令人回味无穷的课!
我在欣赏名师的课、聆听专家教诲的同时,也在思考有关的问题。
首先是我们学生的表现,课堂上总是不喜欢发言,这难道是我们学生的错吗?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反思,如果课堂上我们的老师总是不给学生话语权,时间长了,学生也就不知道上课还要发言了!老师们,请你相信学生,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让学生学会交流、倾听,让学生经历知识形成的过程,要重视学生体验。
我们应该学习名师的什么呢?我想应该是学习名师的一种精神。
一要学习名师锲而不舍的执着精神。
没有对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也就无法成就名师。
今天我们学习的这几堂课,从学具的选择、课件的设计、教学方案的设计,都经过了反复的修改,教师经过了多次的磨砺,才展示出了亲切、自如、质朴的课堂。
这就是教师对教学完美的一种追求。
老师们,其实我们与名师差就差在这种追求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与名师相比,输在了对教育的执着的追求的过程中!
二要学习名师孜孜以求的学习精神。
今天我们聆听了几位老师的报告,我敢说,如果不是老师平常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积淀,就不可能做到厚积薄发,评课就不可能做到信手拈来,课堂也就不会这样精彩。
希望我们的化学教师做个爱读书的人,做个有学问的化学教师!
三要学习名师不断超越的创新精神。
只有不断创新才能超越自我,名师就是在不断的实践、不断的创新自己的教学,在不断的超越中实现一个教育人的价值的!因此,我们的老师要在工作中不断反思、改进教法、修炼教学艺术、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在培训过程当中,我所遇到的每一个老师都流露出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我认为,保持这种心态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是至关重要的。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220xx年7月25日,我有幸参加市级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为期十天的培训虽然很短暂,但是每天的感觉是很充实的。在这里有走在新课程前沿的专家和一线教师,能听到他们不同风格的讲座,不同风味的上课,每一次都能感受到思想火花的冲击。他们先进的教育理念、独到的教学思想、全新的管理体制,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无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具体体会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理念是行动的灵魂,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新课程是以“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对于教师而言,首要任务就是建够新课程有效教学理念。要该掉传统的“重教有余,重学不足;灌输有余,启发不足;复制有余,创新不足”观念。通过培训,我知道了怎样去定位、去思考、去摸索、去创新,让我的课堂充满激情。我知道了怎样让我的学生真正的实现: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良好的数学教育就是不仅懂得了知识,还懂得了基本思想,在学习过程中得到磨练。在教学上要由关注“教”向关注学生“学”转变。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学不是看教师“教得怎么样”,而是要看学生“学得怎么样”。
教师在教学中要大胆“放手”,让学生学会“做中学”,在实践中学习,在活动中学习,在交往中学习。要关注个体主动探究和情感体验。在行动上教师要赋予学生真实的“爱”,这种爱是一种对全体学生的关注,是一种对每位学生的信任,是一种平等的尊重,是一种深刻的理解,是一种“容错”的悦纳,是一种精神的激励。在教育由以本为本变为以人为本,教师由控制者、评判者转向参与者、引导者,学生由接受型转向探究型与接受型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所以在教学过程中 ……此处隐藏12573个字……期间曾到学校纠缠,甚至到有关部门长期闹访,扰乱教育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在诉讼请求中,多数家长提出了高额的诉讼请求。某学校损害赔偿案件中,家长就提出高达3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
第三,多数家长不能正确厘清责任。在所有的起诉案件中,均要求学校承担100%的责任,即使是在正常的体育竞赛中受到伤害的,也未见任何家长同意承担部分损失。 学校安全问题实际上是学校办学活动中必然要面对的风险,要树立风险意识,然而众多学校因噎废食,采取了一些消极预防手段。主要存在以下现象:第一,多数中小学取消实验课。第二,体育课变成看电视体育比赛课,尽可能减少学生的体育活动。第三,对于学生扰乱课堂秩序、不按时上课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不敢教育或批评,避免学生思想接受不了自杀。第四,取消春游、秋游,尽量不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或外出活动,以求降低风险。第五,尽量缩短学生在校逗留时间,要求学生准时到校、按时离校。第六,课间不让学生到操场或走廊玩和跑,要求学生除了上厕所就是乖乖坐在教室里。第七,一些学校甚至在组织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时事先和家长签订“生死状”,欲图最大化地免除学校的赔偿责任等。
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成为困扰学校、教师教育实施的重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责任不清楚、处理程序不规范赔偿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等。
那么,究竟什么是学校事故呢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具体分析。
从时间上看,包括:
(1)学生合理的到校时间与合理的离校时间的中间时间;
(2)教师要求学生提前到达学校或延迟离开学校的时间;
(3)教师要求学生补课的时间;
(4)课间休息时间;
(5)体育课、实验课、劳动课等课上时间;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比赛、演出、参观、旅游、军训等活动的路上或活动期间的时间等。
从空间上看,包括:
学校的教室、走廊、操场、图书馆、游泳池、食堂、宿舍等所有由学校管理的场所,以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用具、用品、设备、设施等。
从侵犯的客体上看,专指生命健康权,而非其他合法权利。
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两个错误认识
1、学生只要在学校里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是脱不了责任的。
2、家长把学生送到了学校,学校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
判定学校事故中学校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三个。
一是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二是教育部20xx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了具体规范。该《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为:总则、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以及附则等6章40条。《办法》中的两个重要提法:
1、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第7条第2款)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第5条)
2、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第8条)
三是20xx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四审通过《侵权责任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共分为12章92条。其中,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对学校在学生事故中的责任做了规定。
《侵权责任法》对学校责任的规定:
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9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4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15暑假漫长,但也是学习的好时机,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也学习了很多,但是最让我收获丰盛的果然还是这次教师培训。这次由某某小学组织的教师培训可以说是有着非常高的水平,因为这次培训请了知名的教育专家某某女士来为我们主讲,同时还有其他的一些知名教师来向我们传授经验。
因此在培训还没开始的时候,我们这群教师就已经讨论开了,字里行间全都是对这次培训的兴奋与向往。要知道在教育行业想要进步是需要经验的,经验可以在平时自己教学总结,但是也可以通过向他人学习来快速增加自己的教学经验。如果在平时本身就积累得比较深厚,可能会因为一次足够优秀的培训就能够让课堂效果整体上一个台阶。不仅学生上课舒服,老师也会觉得讲起课来格外的轻松。
因此,在培训上,我们一个个都化作了认真用功的学生,在台上讲话的时候记着笔记,有时候听到一些让我感到心痒痒的地方时总想找别人讨论一下,可是又不好影响其他认真笔记的同事。只好认真记下来画上一个圈,在下课专门的讨论休息时间再与他人讨论。
再说这次培训的主讲,教育专家不愧是教育专家,在教育这一领域有两个方向需要发展,一方面是对于知识的理解程度和讲授方法,另一种是对于学生的了解和应对。这两条路缺一不可,而某某女士不仅在教学知识上有着丰富学识,在如何管理学生,如何了解学生们的心理上更是有着我可望不可即的高度。有很多道理我甚至觉得不仅仅可以用在教育学生上,在家庭中也一样是可以通用的,对于有着这样学识的专家我也是从心里感到尊敬。偶尔会在心里想到如果自己在年幼的时候老师用这样的教育方式来教育我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当然这都只是一时感言,已经身为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就应当着手看着未来,将学到的先进教育方式运用在现在的孩子和学生们的教育上,让班级的学生们能够正确的得到教育,在以后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文化有底蕴的优秀人才。
这次的培训时间并不久,某某女士在给我们上了半天课以后就立刻了,但是我的收获却让我有一种享受了一顿美餐的舒适感,在思考消化的同时不断地就目前班上学生们的情况生出一些教育方面的灵感,在以后我想我的教育方式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虽然我不知道这些尝试适不适用于我的学生,但是我愿意去尝试,愿意去进步,我相信通过不断地进取我最终能够成为一名受到大家尊敬的优秀人民教师。